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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2-28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继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2]13号)精神,为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不断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管,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学校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坚持“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以监督制约为目标,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紧紧抓住“查、防、控”各个环节,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着眼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推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人心、防控体系基本建成、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二、工作步骤

(一)厘清职责范围。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根据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进一步从严从实从细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对照党组织主要职责进行梳理确认,突出增强政治领导力、提升组织力、管好用好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逐项厘清细化权责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

(二)排查风险隐患。在厘清职责的基础上,着力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特别是一一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和省经济责任审计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清职责责任,完善制度措施;要严格规范招标采购、工程建设、干部选拔、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科研经费、教育教学、招生管理、安全稳定等工作;要对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查找党员干部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真查实找、细化分析廉政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制定廉政风险清单。从学校、中层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岗位三个层面,深入排查议事决策、 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分类制定廉政风险清单。

(三)评估风险等级。根据廉政风险的大小、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分为高、中、低三级:高风险为发生机率高,危害程度大,引发的后果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中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对工作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引发的后果符合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风险;低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产生的后果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未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程度的苗头性问题。

(四)制定防控措施。要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要科学合理划分和分解职责权限,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为重点,全面厘清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做到职责主体明确、职责内容清晰、权力运行规范,切实形成健全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要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将廉政风险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师生的监督。

(五)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与政治生态评估分析、监督执纪等工作结合起来,将当前问题排查防控整改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实现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推动形成符合学校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经常性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一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上抓,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查找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形成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学校党委委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领域和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认真进行督导和质量把关。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年度任务,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核心,坚持以点带线推面,认真排查风险点,严把风险点质量审核关和等级评估关。工作中注重效果导向,排查工作要力戒蜻蜓点水、不走深不走实、只排查不防控,确保风险点查找不走过场、防控贯穿全年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奠定坚实基础。学校党委将对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注重总结提升。要坚持系统思维,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要定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脉,分类推进,实现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分步治理,不断巩固深化排查防控成果。

(四)落实清单管理。请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认真填写《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附件1)、《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附件2),于2022年3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层党组织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文秘科(行政楼A308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孔桂丽,电话0537-3196006,邮箱jnxybgs@163.com

附件:

1.XX(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2.XX(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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