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院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担负着参谋、协调、督办、服务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做好文秘、会务、接待、通勤、督查、信访、合同管理、机要保密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下设文秘科、行政科(车辆管理科)、机要科(保密工作办公室)、督查科(信访办公室)、合同管理科。具体职责:
一、负责学校党委、行政重要决议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和督查督办,确保学校政令畅通。
二、负责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印发会议纪要,及时传达贯彻会议决策。
三、负责协调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组织和落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掌握校情民意,发挥党政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负责以学校党委、行政及党办、院办名义制发各类公文,组织起草校党委、行政综合性工作的文件材料。
五、负责学校有关公文及机要文件的运转与管理。
六、负责以学校名义,安排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协调安排校领导的对外活动和对内联系基层工作。
七、负责全校性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对校级会议和活动进行协调安排。负责行政办公楼会议室和学术报告厅的使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校领导接待日安排和信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信访件的答复、解释和处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及领导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校内部门单位公章的审核刻制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通勤车辆、办公电话、行政办公楼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公务接待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十三、负责学校机要保密的日常工作。
十四、会同法律事务办公室,共同负责合同审核管理。
十五、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